2022-09-30 15:38:34來源:金融界
近日,裁判文書網公布了恒豐銀行與金能量公司、風華公司之間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判決書。
判決書顯示,2015年6月金能量公司以風華公司支付給金能量公司價值3.5億元的商業(yè)承兌匯票做質押,在恒豐銀行北京分行貸款3.28億元用于煤炭采購,貸款期限1年,自2015年6月10日至2016年6月10日,年利率為6.12%。
(資料圖片僅供參考)
借款期限屆滿后,金能量公司于2016年6月12日向恒豐銀行歸還利息4446.42元,同年6月21日歸還利息3.59元。2017年3月17日向恒豐銀行歸還本金6500萬元。其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一直沒有歸還。
根據恒豐銀行與金能量公司簽訂的《匯票質押合同》,金能量公司以其合法取得的商業(yè)承兌匯票為主債權設立質押擔保,若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本金或利息履行期限屆滿,質權人恒豐銀行未受清償?shù)?,恒豐銀行有權依法實現(xiàn)質權,并以所得價款優(yōu)先受償。
匯票到期后,恒豐銀行向出票人風華公司提示付款,風華公司多次以資金緊張為由,拒絕付款。恒豐銀行認為兩被告的行為嚴重損害了該行的合法權益。為此特向法院起訴,以維護合法權益。
恒豐銀行被騙3.28億元
事實上,恒豐銀行被騙了。
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決顯示,2015年初,金能量公司實際控制人孟勇從恒豐銀行北京分行信貸部朱某處獲知,可以用國企商業(yè)承兌匯票做質押從該分行貸款,遂找風華公司原總經理曹琦提供風華公司的商業(yè)承兌匯票。
同年6月3日,曹琦配合孟勇出具虛假貿易合同等材料,后又在明知風華公司無相應承兌能力的情況下,未經上級單位批準,擅自指示本公司財務人員以風華公司名義給金能量公司開具了11張,共計人民幣3.5億元的商業(yè)承兌匯票,孟勇以此做質押,從恒豐銀行北京分行騙得貸款人民幣3.28億元。
其中被孟勇個人使用2.41億元,用于歸還貸款及利息4805.6萬元,用于其他支付3872.1萬元。2017年3月17日歸還恒豐銀行北京分行6500萬元,未歸還2.63億元。
據孟勇供述:“用于辦理恒豐銀行融資的煤炭貿易業(yè)務不是真實的,主要用途是歸還之前貸款產生的債務。關于恒豐銀行的事情我違法了,從行為上我給恒豐銀行騙了,騙了貸款,我和曹琦欺騙銀行貸款?!薄斑@次貸款背景不是真實的,就是為了貸款緩解資金?!?/p>
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,曹琦、孟勇均被判處無期徒刑,并責令兩人共同退賠恒豐銀行人民幣2.499億元。
不過,判決書顯示,恒豐銀行尚未收到刑事判決中應予返還及退賠的款項。
虛假質押“匯票”被涂改
判決書顯示,本案訴爭借款合同所涉款項與孟勇、曹琦共謀利用質押虛假商業(yè)承兌匯票實施詐騙行為所涉款項系同一款項,孟勇和曹琦構成貸款詐騙罪。但本案系恒豐銀行根據借款合同要求金能量公司承擔民事責任,本案與上述刑事案件雖然涉及同一筆借款,但兩案法律關系并不完全同一,且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的主體并不完全相同。
風華公司作為出票人,本應在匯票到期之日,有義務履行付款或有責任承兌。
風華公司辯稱,因案涉19張商業(yè)匯票承兌日期均被修改,承兌匯票為無效票據,不能取得票據權利。恒豐銀行基于不潔票據取得匯票,構成重大過失,且與金能量公司惡意串通,其工作人員在這筆業(yè)務中收受金能量公司的賄賂,違法違規(guī)進行授信、放款,而后還用自有資金償還案涉3.28億貸款內部化解。
對此,恒豐銀行稱票據是出票時由風華公司自行涂改。法院最終認定證據不足,故該票據無效,恒豐銀行不能取得涉案票據的權利,其向風華公司主張質權擔保不予支持。
法院認為,本案中借款合同實際已經履行,恒豐銀行已經發(fā)放貸款金額,金能量公司已經實際獲得貸款利益,金能量公司雖支付了部分貸款和利息,但未按約定償還剩余本金及利息,已經構成違約,應當按合同約定返還剩余借款及相應利息、罰息及復利。
最終法院判決,金能量公司向恒豐銀行北京分行支付借款本金2.63億元及借款利息。
恒豐銀行北分原行長獲刑7年
據金融界梳理,該“3.28億票據案”曾牽涉出多起案件,除金能量公司實際控制人孟勇、風華公司原總經理曹琦依法被判刑之外,時任恒豐銀行北分原行長邱野因“化解3.28億元不良貸款”違規(guī)出具金融票證、受賄,最終也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。
據了解,金能量公司在恒豐銀行北京分行的這筆3.28億元貸款到期后出現(xiàn)逾期。這給成立不久的恒豐銀行北京分行的經營業(yè)績造成較大影響,也給當時該行北京分行首任行長邱野帶來很大壓力。
為化解該筆逾期貸款,恒豐銀行北京分行由邱野牽頭成立清收化解領導小組,經過研究,決定用資產轉換的方式來化解此筆不良貸款。在此期間,邱野違反銀行辦理保函的相關規(guī)定,擅自同意出具承諾函,并在用印審批單上簽字。除違法開具保函,邱野還存在收受賄賂的違法犯罪行為??梢娖鋬炔抗芾泶嬖谳^大問題。
成也蕭何敗蕭何,曾有著“票據之王”之稱的恒豐銀行,現(xiàn)在卻因票據業(yè)務而面臨著嚴峻考驗。據了解,近幾年恒豐銀行涉及多起票據業(yè)務民事糾紛,涉案金額合計高達數(shù)十億元。在這些案子中,牽涉銀行眾多,既有村鎮(zhèn)銀行,也有城商行、農商行、股份行。一旦風險暴露,往往會引發(fā)連環(huán)訴訟,導致四五家銀行同時深陷其中。銀保監(jiān)會去年11月份表示,健全銀行業(yè)保險業(yè)公司治理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,必須常抓不懈、久久為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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